禮券不得設使用期限 違者重罰(第二冊第6課...消費者保護法)(選修上冊第6課...消費者保護法) 禮券不得設使用期限 違者重罰 (自由時報)更新日期:2009/04/17 04 宜蘭民宿:09 〔記者黃維助、 卓怡 君/台北報導〕未來百貨公司等行業發行的禮券,若以記 好房網載「使用期限」而禁止民眾使用所謂逾期的禮券,將會受罰! 行政院院會昨通過消保法修正草案,對 租屋網企業經營者違反公告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可處二萬元至二十萬元的罰鍰,屆期未改正者,還可連續處罰。 永慶房屋目前政府公告施行的預售屋買賣、線上遊戲、健身中心等行業定型化契約範本共有七十二種,以及二十九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景觀設計,諸如國內外旅遊、個人購車及購屋貸款、殯葬服務、移民服務、郵購食品買賣及零售業(百貨公司)等商品禮券等,對消費者權益影響甚鉅。 消保會指出,企業經營?房地產怢洏峏w型化契約,卻違反公告之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的情況比例偏高,但目前缺乏行政罰則配套,才修法增訂罰則。 舉例來說,百貨公司、KTV、瘦身美容業或旅館發行的禮券,以往業者若禁 結婚止消費者使用「逾期」禮券,本來無法可罰,但修正草案已增訂罰則,主管機關可祭出罰款手段,以確保消費者權益。 另外,預售屋買賣若在契約上記載預售屋廣告僅供參考、契約要求回收等事項;郵購食品買賣?買屋]如年菜)若約定廣告圖片僅供參考或業者得片面變更標的物之分量、重量,消費者不得異議等條款,均屬違反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的情事,可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包括新光三越、太平洋SOGO百貨、遠東百貨、美麗華百樂園、環?房屋買賣y購物中心等百貨業者發售的禮券原本就沒有設定使用期限,百貨業者指出,除非百貨公司關門停業,禮券才會失去效用。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烤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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