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北京6月6日訊 記者胡建輝 記者獲悉,為進一步細化落實國務院發佈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近日,國家能源局與北京、天津、河北及神華集團公司簽訂《散煤清潔化治理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推進解決京津冀地區散煤清潔化燃燒問題。
  《協議》提出,要堅持散煤減量替代與清潔化替代並舉、疏堵結合,通過落實優質煤源、建設潔凈煤配送中心、推廣先進民用爐具、制定標準、加強監管等措施,力爭到2017年底,京津冀基本建立以縣(區)為單位的全密閉配煤中心、覆蓋所有鄉鎮村的潔凈煤供應網絡,優質低硫散煤、潔凈型煤在民用燃煤中的使用比例達到90%以上。
  國家能源局將牽頭建立由國家有關部委相關部門和京津冀兩市一省政府相關部門參加的京津冀散煤治理協調小組,統籌指導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同時,組織制定相關標準和措施,制定考核辦法,加強對散煤治理效果的檢查考核。  (原標題:國家能源局與京津冀簽散煤清潔化治理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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